婚姻藍圖   

    起初神創造天地的時候,神是滿懷高興的,因為祂看每一天所創造的是「好」的,祂甚至說:「這一切所造的都『甚好』!」(創1:31)不過,在整個創造過程當中,只有一件美中不足的事,神認為是「不好」的,就是當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了第一個男人亞當之後,祂有些不滿意!「耶和華神說:那人獨居『不好』!」(創2:18)其實當時亞當已經有很多「寵物」──獅子、老虎、大笨象……他可以「與狼共舞、共獸同眠」!但偏偏沒有跟他「同聲同氣」的「人」、沒有「講人話」的「人」和他溝通,很是苦悶!而神自己又不輕易「現身」!怎麼辦?

  神就決定用一個方法來滿足亞當的需要:「我要為他做一個『配偶』『幫助』他!」這就是神最初為婚姻預備的藍圖。於是「耶和華神使他沉睡,神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,造了一個女人。」後來亞當就說:「這是我『骨中之骨、肉中之肉』!可以稱她為『女人』!」(創2:21-23)『女人』的意思就是男人『骨中之骨、肉中之肉』!原來女人是由男人的骨肉而來的!這和中國人的「骨肉」觀念有些分別的:中國人的「骨肉」是指自己的子女。其實這兩個說法都是正確的,因為「第一個女人是從男人而出;而以後所有的男人(和女人)都是從女人而出!」

  既然夫婦有「骨肉之親」,關係是那麼密切,神就賜福他們:「因此,人要離開父母,與妻子連合,二人成為一體。當時夫婦二人赤身露體,並不羞恥!」(創2:24-25)夫婦是可以很恩愛地、很自由地享受性愛的歡樂,以致「生養眾多、遍滿全地!」(創1:28)原來神起初在伊甸園裡所設計的婚姻藍圖是最甜蜜、最美滿的,他們夫婦二人可以有商有量,大家一起為神所創造的飛禽走獸起名、甚至一起欣賞神看為美好的大自然美景;亞當可以和身邊的「美女與野獸」一同和平共存,亞當和夏娃的婚姻非常美滿,本來不但可以「曾經擁有」,更可以「天長地久」!

  可惜,後來發生了一件很不幸的事情,足以影響他們日後和所有後代的婚姻生活,成為這藍圖中的污點!亞當、夏娃本來在伊甸園裡面,好像果園的主人一樣「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,他們可以隨意吃。」(創2:16)他們每日都可以有「生果、菜蔬自助餐」,隨意享用!不過「萬綠叢中一點紅」──「只是一棵叫做『分別善惡樹』上的果子,你不可吃!」(創2:17)

  人就是守不住律法的,越是神秘的事情越想知道!後來,始祖就偷偷地吃了這「禁果」,引致神咒詛他們,於是,因為罪的原故,婚姻藍圖的祝福就變成咒詛!當始祖吃了「分別善惡樹」上的果子之後,果然能夠分辨善惡,他們眼睛明亮,見到自己赤身露體,知道羞恥,就「用無花果樹的葉,為自己編作裙子」(創3:7)。不但如此,他們也知道犯罪所帶來的羞恥:當他們聽見神的聲音,知道無面目見神,於是「就藏在園林的樹木中,躲避耶和華的面。」(創3:8)

  但「醜婦終須要見家翁」!當始祖吃了禁果之後,神就召開了人類第一次的「法庭審訊」,這位「主審大法官」傳召了三位「原告兼被告」 (因為神要告亞當、亞當告夏娃、夏娃告蛇!),以下就是三位被告的「陳詞」:

  亞當(創3:12):「你所賜給我,與我同居的女人,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,我就吃了!」

  夏娃(創3:13):「那蛇引誘我,我就吃了!」

  蛇無言以對,知道自己就是那「幕後黑手」── 是「教唆他人犯罪」的罪魁禍首,牠自己亦知道「無須答辯」。這時候蛇正想「拔『足』而逃」 (可能那時的蛇是有腳的!),神就喝令牠:「別走!先讓我來宣判!」(設計動作與對白!) 於是最遲審的最先判:

  神對蛇說(創3:14-15):「你既作了這事,就必受咒詛,比一切的牲畜更甚!你必用肚子行走,終身吃土……和女人的後裔,也彼此為仇....」 所以每次我們食蛇羹、喝蛇湯的時候,都會很痛快的!我們不單把牠拆骨、剝皮、甚至連牠的膽也取了!蛇的下場如此,人又如何?

(一) 女人之苦(創3:16) [(創3:16)是咒詛!(約3:16)是祝福!]

懷胎之苦──「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」──大部份婦女妊娠時都會嘔吐、失眠、貧血、腰骨痛、內分泌失調,影響情緒;很辛苦!可能一般女人都無須像男人一樣勞苦工作,適合養胎,神就選了女人!
生產之苦──「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。」──雖說「男人流血不流淚」,但男人大多數都很怕痛的,世上有幾多個 Rambo?他是受過特殊的間碟訓練的!但一般女人的忍痛能力較強!據說生產的痛楚是各種痛楚之中最大程度的!男人一定受不了!
戀慕之苦──「你必戀慕你丈夫」──聖經卻沒有說「你丈夫必戀慕你」!因為男人天生「花心」,很容易會有婚外情,女人為要保存這段婚姻,在婚後會為丈夫生養孩子、熬靚湯、盡力使家庭成為一個安樂窩,希望丈夫不要去「阿二」的家中喝湯!女性在婚前的「幾年」被男朋友戀慕、很矜貴!在婚後的「幾十年」就要戀慕丈夫,怕丈夫「移情別戀」去戀慕其他女人!「男朋友」會戀慕你,但「丈夫」就未必會戀慕你!因此女人在婚後就會用盡各種方法留住丈夫(瘦身、美容、護膚、學烹飪……)、為要保住婚姻,於是受著戀慕之苦!
被轄之苦──聖經命定了丈夫是妻子的頭!女人辛辛苦苦生出來的兒女要跟丈夫姓!自己「生是男家人、死是男家鬼」!「嫁雞隨雞、嫁狗隨狗、嫁著隻馬騮就要隨山走」!

  女人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男人和他的家庭,為什麼呢?因為神的藍圖是要男人做「頭」,神造女人是要「幫助」男人的!女人就被丈夫「管轄」!這樣,女人豈不是很不值、很無奈嗎?不!新約聖經都有為女人持平的,既然男人是妻子的「頭」,有「權利」就要有「義務」:

  「你們作丈夫的,要愛你的妻子,正如基督愛教會,為教會捨己。…… 丈夫也當這樣愛妻子,如同愛自己的身子……總是保養顧惜。」(弗5:25, 28-29) 有誰不愛自己的身體?

  這樣看來,女人要承受的咒詛真不容易,男人所受的咒詛又如何?

(二) 男人之苦

  1. 工作之苦──(創3:17-19)「地必因你的原故受咒詛,你必終身勞苦,才能從地裡得吃的。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(不能吃的、白做的、使人受傷的)!」本來亞當可以在伊甸園裡面逍遙自在,不須工作或耕種,每日和夏娃渡蜜「月」、渡蜜「年」!可惜,自從犯罪之後,男人就欠下了「一生兒女債」、要做「半世老婆奴」!最粗重、最危險的工作,通常都是男人去做的!(創3:19)「你必汗流滿面,才得糊口,直到你歸了土!」=做到死為止!所以男人都是要「做牛做馬」了!所謂「牛耕田、馬食穀;老竇賺錢仔享福」!男人為著自己的家庭、事業,一生勞苦,到頭來都是兩手空空,直到歸回塵土!真是悲慘!這就是男人要承受的咒詛。
  2. 被纏之苦──(林前7:27)很有趣!男人天生喜歡自由、不受束縛、貪新鮮,「被妻子纏著」也是男人之苦!但保羅卻勸我們已婚的男士,若有被妻子「纏著」的,請不要想「脫手」!因為夫婦關係是「一生一世」的,「神配合的,人不可分開」(可10:9),我們有什麼權柄去分開神所配合的婚姻?所以在我們吵架的時候,千萬不可輕言「離婚」!縱使我們的妻子已經不再像結婚時那麼迷人、苗條、甚至越來越嘮叨,作為丈夫的,都不應該厭棄她的。聖經清楚記載:「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說:休妻的事,和以強暴待妻的人,都是我所恨惡的!」(瑪2:16) 結婚一定要考慮清楚,不可以「半途而廢」或「半途出家」的!所以男人要結婚,就要預備終身「被纏」!但如果婚姻能夠處理得好,這「被纏」就會好像「慈繩愛索」(何11:4)一樣牽引著我們,一生受用、終身蒙福!否則就好像一條「裹腳布」一樣─又長又臭!

  其實婚姻中的「敵人」,不是我們的配偶,乃是魔鬼!從創世記可以見到:撒但從起初就要破壞神對我們婚姻的藍圖,如果我們家庭有問題,就埋怨我們的配偶、攻擊我們的配偶,我們就中了魔鬼的詭計,撒但最終的目的:就是要我們自相殘殺!所以我們要認清楚「真正的敵人」是誰?魔鬼將「罪」放在我們的家庭中,牠將我們甜蜜的婚姻,變成痛苦的婚姻,令我們「家嘈屋閉、永無寧日」,我們就要針對這些家庭和夫婦間的罪,除去彼此的偏見,一起返到主耶穌面前,讓主耶穌成為我們的「一家之主」。如何能夠將夫婦間的怨憤除去?如何增進夫婦的了解和溝通?這是技巧上的問題,我希望更多夫婦能夠參加「家新」的「恩愛夫婦營」,重新配合神在我們婚姻中美好的藍圖。

 

曾維州傳道現職香港宣教會恩盈堂傳道,與太太吳月靈傳道同為香港家新的資深帶領夫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