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9期-家庭主夫   
     主夫還算「頭」嗎?     
楊偉明牧師
教會主任牧師,曾任社工,處理青少年、長者及家庭的問題。在教會工作三十多年,體會基督徒家庭生活的重要性,盼能幫助在戀愛、婚姻、家庭生活中出現困難的基督徒。

 

 

 

神看見亞當一人獨居不好,所以造了一個配偶夏娃幫助他。神就取了亞當的一條肋骨造成夏娃,亞當看見夏娃後,創世記二章23-24節記載:「那人說,這是我骨中的骨,肉中的肉,可以稱他為女人,因為他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。因此,人要離開父母,與妻子連合,二人成為一體。」夫妻二人關係非常密切,因為他們互相連合起來成為一體。兩人婚後本無高低之分,但家中的決定,總要有同一的決定取捨。

以弗所書五章22-24節分別論到妻子的順服,以及丈夫為頭的原則:「你們作妻子的,當順服自己的丈夫,如同順服主,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,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,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。教會怎樣順服基督,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。」接著25-31節論到丈夫對妻子的愛:「你們作丈夫的,要愛你們的妻子,正如基督愛教會,為教會捨己。要用水藉著道,把教會洗淨,成為聖潔,可以獻給自己,作個榮耀的教會,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,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。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,如同愛自己的身子,愛妻子,便是愛自己了。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,總是保養顧惜,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,因我們是他身上的肢體。為這個緣故,人要離開父母,與妻子連合,二人成為一體。」

按聖經原則看夫婦關係

從經文中我們知道一點,妻子要順服丈夫,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;丈夫要愛妻子,如同愛自己。兩人的關係是與主耶穌有關的,丈夫作頭要仿效基督,妻子順服則要仿效教會;而丈夫愛妻子是仿效基督愛教會,為教會捨己的做法。其實夫妻二人彼此切實相愛,絕無身分的尊卑,乃是一同順服主,學習生活之道。

本文只是個人的意見,當中參考了一些聖經學者所著釋經書的解釋,用以引申夫妻在家中不同角色的配合,盼望能夠建立夫妻相處之道,促進和諧的婚姻生活。

一、「作頭」的意義
在不同的釋經書中,對「丈夫是妻子的頭」的這段經文,可有不同的解釋。聖經學者黃浩儀博士指出:「『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,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。』(23節)──『頭』在這裡帶有權威的意思,保羅以此解釋五章22節妻子要順服丈夫的原因。保羅在這裡沒有進一步說明丈夫是妻子的頭之涵義,但從他在哥林多前書十一章3-12節和提摩太前書二章11-13節所說的話,可以看到保羅是基於創世記第一至二章,神創造的先後次序和人類犯罪墮落的景況總結出這論點。不同的是,哥林多前書和提摩太前書所涉及的範圍較為廣闊,普遍地說明男人是女人的頭,以弗所書則針對丈夫和妻子的關係。」

另外,李保羅博士指出:「保羅在本段經文(22-24節)所著重的並不在『教會怎樣順服基督』,而在『教會實在須要順服基督』這個事實。正如教會是處在一個須要順服的位置上,妻子也同樣處在必須順服的位置上。這是神所定的心意,不容人去爭辯。教會『無論如何』也要順服基督;妻子『無論如何』都需要順服丈夫。這個大概就是五章24節開頭時的連接詞『但是』所要帶出的意思。」

另一本關於以弗所書的釋經書,作者斯諾德格拉斯指出:「有些基督徒亦扭曲了這段經文的原意,認為它是丈夫的『權威保護傘』。他們側重於強調丈夫是頭,以致把他視為特權的權威人物,妻子則被降於次等地位。在一些極端的個案中,妻子全無發言權和表決權,一切要聽憑丈夫的指示!這段經文所講的『頭』,完全與特權無關,它所指的只是僕人方面的『權』。妻子當然享有表決權,而且,她們亦有與丈夫平等的價值。丈夫不是受人服事的主人,妻子也不是沒有思想的奴隸。」

聖經的教導,清楚指出妻子要順服丈夫。這不是權威的問題,亦不是地位高低的問題,而是神對於家庭所安排的次序。這只是代表一種功用和職責的分別。

二、角色的配搭
丈夫與妻子的關係,同樣深受本土文化的影響。中國文化中在男女的身分上是「男尊女卑」,強調「男人是一家之主」。但隨著時代的變化,這種觀念似乎消失了,因為現今社會所強調的是平等、平權,故此男女平等已是多數人接納的原則。不過聖經的教導,在次序上是以丈夫為「頭」。這並沒有輕看妻子的重要性,因為聖經中記載不少妻子在不同時代成為丈夫的幫助。神的配合使夫妻二人在角色上的配搭,發揮奇妙的功用。

在馬太福音第一章中,主耶穌的家譜中有五位女性:他瑪、喇合、路得、烏利亞的妻子和馬利亞。這五位女性的名字被記載在救主的家譜中,可見她們的重要性。其他經文亦提醒我們,妻子可以成為丈夫的性命的解救者,在出埃及記四章24-26節記載:「摩西在路上住宿的地方,耶和華遇見他,想要殺他。西坡拉就拿一魂火石割下他兒子的陽皮,丟在摩西腳前,說,你真是我的血郎了。這樣耶和華纔放了他,西坡拉說,你因割禮,就是血郎了。」摩西的妻子西坡拉幫助了她的丈夫,救了他的性命。從以上經文可見,在不同環境中,妻子的角色都非常重要。

按能力配搭同工

今日的社會,男女受教育機會一樣,一些女性甚至在職業上表現比男性更出色,成為「女強人」。基督徒的家庭中,夫妻二人一同工作,可能出現妻子的工作能力比丈夫還高。以前妻子留在家中的角色轉變了,「男主外」、「女主內」的結構可能成為過去,代之而起的是各人可以承擔的適應。

有些家庭,母親出外工作,父親卻留在家中照顧兒女。這種形態,是否表示妻子變成家中的「頭」?當然不是,「頭」不是用工作能力來判定的,因為夫妻在家中,重要的是彼此尊重、接納,在愛中作出決定。倘若二人意見不同時,最後的決定應由丈夫作出;做丈夫的衡量兩人意見的利害以後,最終仍可選取妻子的決定,並無任何的獨裁。

任何的角色配合,總有神的安排在其中。箴言三十一章10-31節形容的賢婦,她成為丈夫莫大的幫助。11至12節說:「他丈夫心裡倚靠他,必不缺少利益,他一生使丈夫有益無損。」如果夫妻二人如此相處,相愛互建的生命便成為一生的福氣。

合一中沒有計較

夫妻生活孕育於愛情中,雖然總會有衝突的時候,但彼此若有相愛的心,互諒互讓,必能解決紛爭!誰是家中的「頭」?答案已在聖經中清楚講論,次序的安排是由神而來,基督徒的「順服」心志,必須在家庭中建立起來。

另一方面,夫妻二人都是生活在相屬的關係中,雅歌七章10節:「我屬我的良人,他也戀慕我。」二人已成為一體,當中存著順服和愛!雅歌八章7 節:「愛情眾水不能息滅,大水也不能淹沒,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財寶要換愛情,就全被藐視。」愛情使夫妻融合,合一的生命又哪用計較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