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83期「保護孩子,「性」在家教」   
     基督,我家之主     

朱順廣
曾經自稱詩人,以筆名「苦思」寫作。今天,只覺得自己是蒙了恩的罪人而已。

  世人都是罪人,《羅馬書》三章二十三節說:「世人都犯了罪。」夫婦由於關係上最為親近,以及男女性格也有異,更容易開罪對方。如不肯捨己,夫婦很容易在日常生活上有爭吵或磨擦。今天許多基督徒向夫婦提出許多聖經之外的處理方法,有不少方法雖有其參考價值,但我認為基督徒最佳的方法,應該是持定聖經的教導。以下各點都是從聖經中所領受的,當然我也正在學習中,借用《腓立比書》三章十二節的話:「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,已經完全了;我乃是竭力追求……」

持定基督
  
  《歌羅西書》二章十九節說:「全身既然靠著他,筋節得以相助聯絡,就因神大得長進。」簡言之,是要我們「持定元首」。我們的信仰是不能和生活分割的。也就是說,如果我們認為我們在屬靈層面上要持定元首基督,我們在生活上也更要持定元首基督。兩位信徒既然可以持定基督,本於主,得以相助聯絡,結合一起,就因神大得長進,難道兩位信主的夫婦就不可以嗎?難道基督只是教會的主,而不是家庭中的主嗎?

  太空泛嗎?其實,並不空泛。我試以傳統家庭的關係作比喻說明。在一個傳統家庭,父親是一家之主,是掌管家庭的,如有兩位兒女為小事爭吵,只要兩位都服在父親的權下,持定父親要禮讓的教訓,事情就自然解決。現代家庭一般不強調順從父權,但基督徒卻要像前人順服地上的父一般,順從天父,持定基督。夫婦各自持定基督,那些生活細節的爭論自然就沒有了。雖然在實踐中,我們的確很容易有軟弱。在信念上持定基督,但偶然卻持定了己意,在夫妻生活上產生了磨擦。夫婦所需的是重新持定基督,在持定基督的功課上操練,漸漸就更有力去應付潛在的衝突。

主內合一
  
  關於主內合一的道理,值得更詳細思想。現代人常說:「男人從火星來,女人從金星
來。」夫婦真的可以如前文所說般結合嗎?

  我們要相信,婚姻是神所設立的。《創世記》二章二十四節說:「人要離開父母,與妻
子連合,二人成為一體。」我們要對此有信心,因為我們的根基不在於現代的說法,乃在於
聖經。你可能會說:這太理想了。試想一想,每一位重生得救的基督徒,都是與基督聯合,
這想法是「理想」嗎?我們若不在「死的形狀」上與主聯合,我們的罪如何能釘死在十字架
上?(參羅六5-7)我們既可憑信與主聯合,豈非可憑信與配偶連合?《以弗所書》二章十一
至二十二節說,以色列人和外邦人本有冤仇,但因為兩邊都信主,就可以在主內合一,並拆
毀了中間隔斷的牆,得以和睦。兩位信主的夫婦的小問題,豈不更易被拆毀?關鍵是要夫婦
靠主連合。留意「二人成為一體」的一句。雖為一體,卻是二人,這真是一個奧秘。雖是奧
秘,我們卻仍可以憑信去實現。二人成為一體,不是要二人變為一樣,是要在不一樣之中互
相配合,像不同肢體合而為一地成了一個身體。

捨了自己

  另一點很需要強調的,就是捨己。夫婦很少在教會中起衝突。原因除了教會內有外人存在之外,就是在教會中,大家的心都比較向主,不是向著自己。我們何時著重順從自己,何時就易起衝突。夫婦若靠主捨己,持定基督,心中向主,自然能相連合,作為一體,哪裡還會有甚麼衝突?
  
  我們非常需要學習耶穌基督的捨己。《腓立比書》二章五至八節應為我們一生的學習:「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:他本有神的形像,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;反倒虛己,取了奴僕的形像,成為人的樣式;既有人的樣子,就自己卑微,存心順服,以至於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。」謹此與弟兄姊妹共勉。